日前,广东省检察院驻镇工作队、清远市检察院、清新区检察院前往位于清新区浸潭镇的下迳村里联合开展“植树造林 绿美乡村”植树活动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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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干警开展植树活动。通讯员供图
扶正树苗、挥锹铲土、培土踏实……尽管天气酷热,但检察干警们个个热情饱满,在大家的协作与努力下,一棵棵树苗挺立在蓝天下,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。
“我们将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,聚焦北江区域的生态资源类案件,继续擦亮‘清远更清’的生态检察品牌。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有关负责人表示。
据悉,近年来,清远检察机关抓实抓细生态检察工作,把检察履职尽责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,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。通过聚焦自然生态系统,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6件99人,批准逮捕16件30人;受理审查起诉59件106人,提起公诉21件41人,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3件,追偿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700万余元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500万余元,督促造林27亩。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同时,积极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工作,兼顾企业发展价值与环境保护利益,目前,全市正督促8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,推动企业绿色发展。
图文:黄馨 通讯员 郑雄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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